深交所创业板股票规则(完整解析)
深交所创业板股票规则(完整解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以及投资者开始关注股票市场,并参与其中。而在股票市场中,创业板是一个备受瞩目的板块。深交所创业板是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股票。那么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挂牌上市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深交所创业板股票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有关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板(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板”)和成长型企业板(以下简称“成长版”)两类市场,在主要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具备风险递进特征的成长性优质公司等方面体现了不同特点及定位;同时,为加强对新兴产业公司壮大发展阶段的支持力度及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形成包括多层次资本市场在内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深交所设立创业板市场(以下简称“创业板”)。
第二章 股票发行及上市
第三条:发行人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申请上市的发行人应当自身条件优良,不存在影响其作为上市公司正常运营的重大隐患,并承诺不得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
第四条:非公开发行成功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信息披露文件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挂牌前15个交易日内无新情况需要补充披露的则可以发布“无异议函”,异常解除后即可挂牌上市。
第三章 证券交易方式
第五条:本所对于采用债转股等特殊方式实施股改事项实现企业上市或者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期间私募股份转让而产生需委托承销业务的股票,以配售方式进行交易。
第六条:创业板股票采用集中竞价撮合方式,交易时间安排为:
开市前10分钟叫价申报;9:20-11:30、13:00-15:00连续竞价阶段;收市竞价阶段。第四章 特别规定
第七条: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创业板股票,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或者不再满足相关条件时,应当按照本所规定进行风险警示和风险评估,并在公告后7个交易日实行退市整理期。具体情形如下:
- 三年净利润累计为负(以审计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两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负(以审计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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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通过对深交所创业板股票规则的详细解析,我们可以了解到,要想成为一家上市公司,并在创业板挂牌上市,除了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基本要求外,还需要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此外,在股票发行及上市、证券交易方式以及特别规定方面也有着相应的要求。只有遵守这些规则并不断完善自身条件,才能在股票市场中赢得更多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