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市场交易单位的演变历史是怎样的?
股指期货市场交易单位的演变历史是怎样的?
作为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的重要品种,股指期货在国内市场发展已有20余年的历史。而股指期货交易单位的演变则是股指期货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进程,从其发展历程中我们不难发现,股指期货交易单位的变化与市场的形态、投资者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密切相关。
从百元股到股指期货交易单位的出现
2001年4月8日,股指期货正式上市交易。当时上市的股指期货合约是以上证50指数为基础的,交易单位为1手100股,按期货交易规则,合约到期后以现金方式交割。而上证50指数当时的收盘价是1489.28,这意味着交易一手股指期货合约将需要近1.5万的保证金。
2001年股指期货上市之初,股市的投资热潮正处于巅峰期,百元股时代,投资者对于股市的追逐热情高涨。因此,以百元股为代表的低价股数量庞大,使得以其为标的物的个股期权市场繁荣起来。个股期权市场的出现对于股指期货的交易单位提出了挑战,因为10000元的保证金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难以负担。
于是,在股指期货发展的早期,很多期货公司为迎合投资者的需求,纷纷推出了系列小型股指期货合约,交易单位则细化到了1手10股、1手5股甚至1手1股,期望通过降低交易单位来提高市场散户的参与度。这些小型的股指期货合约使得普通投资者也有了参与期货市场的机会,从而扩大了股指期货的投资人群。
股指期货交易单位的演变与市场需求之间的关系
2005年以后,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单位开始增加。2005年1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了上证50指数期权合约,交易单位为10张,等于50ETF份额,使得期权交易的交易单位明显大于股指期货,这从侧面表明,投资者更加看好个股波动而非整个指数的波动。
此后的几年中,各家期货公司的股指期货合约逐渐减少了大量的小型合约,转而推出较为稳健的股指期货合约。在这个过程中,受到期货公司自身经营和资金利用的催促,股指期货交易单位也出现了从1手10股上调到1手300股的大幅变化。
2015年11月,股指期货市场迎来了第二个股指期货品种:沪深300股指期货。与上证50期货不同的是,上市时的沪深300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1手300股,相当于中证500ETF的份额,较上证50期货的交易单位要大很多。在市场的初期,投资者对沪深300期货的关注程度不高,使得国内股指期货市场的主要交易品种仍是上证50期货。然而,由于沪深300指数日趋成熟,更接近实体经济和股市的真实情况,因此,在2019年,沪深300指数期货单边交易上限被调整至10%。
小结
股指期货交易单位的演变可以看做是市场需求和交易者心理变化的体现。在市场的初期,由于普通投资者对于本身交易资金的限制和个股期权的发展,使得股指期货的交易单位倾向于小型化。然而,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交易者的需求和心理也渐渐发生了变化。股指期货市场开始逐步推出大型合约,交易单位也逐步上调,使得更多的机构投资者进入股指期货市场,从而进一步提高市场交易深度和流动性。